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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原文連結:連結過長者請使用短網址。
http://bit.ly/3Ha4EHv
2.原文標題:標題須完整寫出且須符合內文(否則依板規刪除並水桶)。
電信合併超標頻譜得繳回 台灣之星同表遺憾
3.原文來源(媒體/作者):例:蘋果日報/王大明(若無署名作者則不須)
經濟日報 記者黃晶琳
4.原文內容:請刊登完整全文(否則依板規刪除並水桶)。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(18日)通過台灣之星與台灣大哥大合併案,但要求超標頻譜得
限期繳回、交換或出售等處理方式,台灣大發出聲明表示,深表遺憾,後續董事會決議如
何因應。台灣之星也發出聲明指出,深表遺憾,但在合併前將以維護用戶權益為第一考量
。
台灣之星表示,首先,台灣之星感謝NCC在歷時近一年的審查後通過本合併案;惟兩家公
司合併後續仍需通過公平交易委員會、證交所及證期局審議,且基於公司治理、符合企業
合併相關法規及保障用戶權益,兩家公司網路整併必須在合併基準日後方能展開,但NCC
卻要求1GHz以下10MHz超頻頻率,必須於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自主無償繳回,形同整合過
渡期實際上不到一年的時間,實務上執行困難也恐無法完整顧及用戶的權益,台灣之星深
表遺憾。
台灣之星強調,在與台灣大哥大正式合併前,台灣之星會持續以維護用戶權益為第一考量
,保障280萬用戶服務不受影響。接下來,台灣之星將會配合主管機關的審查程序,進行
合併相關事宜。
5.心得/評論:內容須超過繁體中文30字(不含標點符號)。
台星看法,只有一年的整合過渡期不夠用
但是既然已是定局,那就好好配合主管機關審查了
既有用戶的權益會持續保障
看起來台星對於合併還是滿樂觀的
個人推測變數不大,也許台哥大會砍一點錢
但整體對於消費者就沒啥影響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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